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HNZCCS20240060)

2024-12-11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合同编号:COAMC豫-2024-A-2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依法转让给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等。

  特此公告。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838360616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 电话:0371-65744721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26号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1日

  公告清单

  人民币单位:元

  基准日:2022年5月20日

序号债务人名称担保人及抵押物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债权合计
1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金鹏铅业有限公司、唐成河、李小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31,712,458.337,113,441.810.0038,825,900.14
2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唐成河、李小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1,011,111.114,737,410.8873,561.0025,822,082.99

  基准日:2022年7月20日

序号债务人名称担保人及抵押物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债权合计
1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金鹏铅业有限公司、唐成河、李小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297,409,042.10100,902,722.240.00398,311,764.34
2河南省汤阴县华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罗春平、田爱平、李长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河南省汤阴县华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名下位于汤阴县宜沟镇邺南大道南侧的5400㎡工业用房和10398.21㎡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2,640,697.842,302,757.0030,000.004,973,454.84
3汤阴县中原农机有限公司薛关卿、左红艳、汤阴县顺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汤阴县顺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汤阴县文王路与工业路交叉口东南31733.44㎡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2,000,000.003,263,854.250.005,263,854.25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