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凯歌线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公开处置公告(编号:HNZCCZ20250007)

2025-02-10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拥有的新乡市凯歌线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5年1月31日(基准日),标的债权涉及未偿债权本金15,080,549.00元,利息等21,058,477.49元,垫付费用45,995.00元,债权总额36,185,021.49元,担保方式为保证,资产位于新乡市、济源市等,具体情况详见资产处置清单:

  特别提示:

  1、主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给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不良债权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如公告清单中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名称与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名称等相关信息不符的情况下,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债务人、担保人加盖的公章上名称为准。

  3、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职责。

  4、本次公告中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我公司接收的档案资料、法院判决(如有)、执行证书(如有)及实际发生计息为准。就本公告中债权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部分物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交易对象:

  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及其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上述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可向我公司举报。

  咨询电话:0371- 56826647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电话:0371- 56826660

  监督人:王先生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0日

债权清单 (截止2025年1月31日)

单位: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号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垫付费用金额债权合计担保方式担保详情
1新乡市凯歌线业有限公司701D20150173,000,000.003,842,250.0031,081.006,873,331.00保证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李新英、王惠军、郑立合、徐沙沙、郑立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新乡市凯歌线业有限公司701D20150032,700,000.004,073,642.4614,914.006,788,556.46保证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李新英、王英凯、王惠军、裴书振、郑立合、郑立娟、徐莎莎、梁国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河南省济源市矿用电器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商借字第1127002号9,380,549.0013,142,585.03-22,523,134.03保证郭桂哲、郭佳佳、李根合、王善海、郭桂英、河南贝迪新能源制冷工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5,080,549.0021,058,477.4945,995.0036,185,0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