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福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公开处置公告(编号:HNZCCZ20250009)

2025-03-27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拥有的河南福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5年3月25日(基准日),标的债权涉及未偿债权本金本金合计24528987.58元,利息23593868.32 元,垫付费用85052.10 元,债权总额48207908.0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资产位于郑州市、新乡市等,具体情况详见资产处置清单。特别提示:

  1、主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给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不良债权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如公告清单中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名称与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名称等相关信息不符的情况下,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债务人、担保人加盖的公章上名称为准。

  3、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职责。

  4、本次公告中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我公司接收的档案资料、法院判决(如有)、执行证书(如有)及实际发生计息为准。就本公告中债权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部分物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交易对象:

  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及其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上述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可向我公司举报。

  咨询电话:0371- 56826647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电话:0371- 56826660

  监督人:王先生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7日

债权清单

(截至2025年3月25日)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号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垫付费用金额

债权合计

担保方式

担保详情

1

河南福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洛银2014年郑州分行流贷借字第148200D2100115号

7,849,517.92

1,359,285.90

0.00

9,208,803.82

抵押+保证

河南福澳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栋惠、孙建军、和艳丽、孙卫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张栋惠名下位于郑东新区CBD人保大厦6层1029.05㎡办公用房提供抵押担保

2

河南福澳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洛银2014年郑州分行流贷借字第148200D2100116号

4,850,000.00

750,485.78

0.00

5,600,485.78

抵押+保证

河南福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栋惠、孙建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张栋惠名下位于郑东新区CBD人保大厦6层1062.64㎡办公用房提供抵押担保

3

河南省中天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730YC20140007

4,329,469.66

8,017,846.64

36873

12,384,189.30

保证

新乡市金利达化纤厂、田金力、张丽芳、刘胜华、陈慧洁、陈晟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

河南省中天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744Y2014013

7,500,000.00

13,466,250.00

48179.1

21,014,429.10

保证

河南省华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峰、石通三、石达三、张璇、刘胜华、陈慧洁、陈晟杰、于前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4,528,987.58

23,593,868.32

85,052.10

48,207,9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