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ZYJZQS202503003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等。
特此公告。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38209086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462882345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迎宾路1号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2025年4月2日
公告清单(基准日:2024年10月2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借据号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费用 | 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 | 担保方式 |
1 | 河南省孟州市奥森人造板有限公司 | JZBD2014102000000002 | 1551.00 | 2321.89 | 18.50 | 郝柯楠、王明甫、李桂梅、王红、河南省巨源木业有限公司、焦作市河阳酒精实业有限公司 | 郝柯楠、王明甫、李桂梅、王红、河南省巨源木业有限公司、焦作市河阳酒精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
2 | 河南省孟州市奥森人造板有限公司 | JZBD2014092400000008 | 664.07 | 1323.02 | 18.50 | 郝柯楠、王明甫、李桂梅、王红、河南省巨源木业有限公司、焦作市科力达科技有限公司 | 郝柯楠、王明甫、李桂梅、王红、河南省巨源木业有限公司、焦作市科力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
3 | 焦作市诚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JZ701013001000080703 | 1472.96 | 2904.22 | 1.14 | 严政、邓红、河南富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严政、邓红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河南富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焦作市人民路中段太极中央瀚邸商务大厦(报业大厦)5-9层、商务公寓商业-1层、3号4号住宅楼提供抵押担保。 |
4 | 焦作市山水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JZBD2015062600000038 | 48.08 | 331.63 | 0.00 | 焦作市绿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超、龙国红、靳华 | 焦作市绿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王超、龙国红、靳华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
合计 | 3736.11 | 6880.75 | 38.14 |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