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许昌市峰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编号:HNZCCS20250033)

2025-05-09

  根据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许昌市峰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许昌市峰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许昌市峰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许昌市峰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许昌市峰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等。

  特此公告。

  许昌市峰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5290990132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三里桥街许都大剧院1楼北侧1层1004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37157499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许昌市峰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4年10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务人借据号/合同号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若有)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担保方式
1许昌市海龙商贸有限公司中原银(许昌)流贷字2022第140003号20,000,000.003,257,700.00208,400.00保证人:许昌绿洲实业有限公司、许昌绿洲物流有限公司、朱银海、李桂玲、朱银杰、陈俊花、张超、苏岁峰、王玉强、李继萍;许昌绿洲实业有限公司、许昌绿洲物流有限公司、朱银海、李桂玲、朱银杰、陈俊花、张超、苏岁峰、王玉强、李继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人:许昌绿洲实业有限公司
2许昌市绿洲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中原银(许昌)流贷字2021第450055号23,000,000.005,894,300.00254,800.00保证人:许昌市海龙商贸有限公司、许昌绿洲实业有限公司、张超、朱润光、朱银杰、朱银海、徒晓东;许昌市海龙商贸有限公司、许昌绿洲实业有限公司、张超、朱润光、朱银杰、朱银海、徒晓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人:许昌市海龙商贸有限公司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