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省正度实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HNZC-业务(2025)04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南省正度实业有限公司。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南省正度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河南省正度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省正度实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等。
特此公告。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15237172268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湖金融岛中环路21号河南资产大厦
河南省正度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8817623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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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度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6日
债权清单
(基准日2025年3月25日)
单位: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垫付费用金额 | 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 | 担保方式 |
1 | 河南福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7849517.92 | 1359285.90 | 0.00 | 河南福澳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栋惠、孙建军、和艳丽、孙卫民 | 张栋惠以其名下位于郑东新区CBD人保大厦6层1029.05㎡办公用房提供抵押担保;河南福澳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栋惠、孙建军、和艳丽、孙卫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2 | 河南福澳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850000.00 | 750485.78 | 0.00 | 河南福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栋惠、孙建军 | 张栋惠以其名下位于郑东新区CBD人保大厦6层1062.64㎡办公用房提供抵押担保;河南福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张栋惠、孙建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3 | 河南省中天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 4329469.66 | 8017846.64 | 36873.00 | 新乡市金利达化纤厂、田金力、张丽芳、刘胜华、陈慧洁、陈晟杰 | 新乡市金利达化纤厂、田金力、张丽芳、刘胜华、陈慧洁、陈晟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4 | 河南省中天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13466250.00 | 48179.10 | 河南省华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峰、石通三、石达三、张璇、刘胜华、陈慧洁、陈晟杰、于前进 | 河南省华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任峰、石通三、石达三、张璇、刘胜华、陈慧洁、陈晟杰、于前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合计 | 24,528,987.58 | 23,593,868.32 | 85,052.10 |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