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破产法实务沙龙在河南资产举行

2025-12-14

  12月13日,2025年度第四期(总第38期)中原破产法实务沙龙在河南资产举行。本次活动由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指导单位,郑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河南资产承办,来自省高院、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郑州市法院、郑州大学、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等单位近200位代表现场参会,破产法理论界与实务界600余名从业人员线上同步参与。

  本次活动以“公司法背景下公司强制清算问题研究”为主题,汇聚政府、司法、学术及研究机构等单位代表,共同研讨强制清算的理论与实务问题,进一步探索健全完善破产清算与强制清算工作体系的实施路径。

  省高院清算与破产庭副庭长王文科指出,公司强制清算制度不仅是化解企业经营风险、盘活市场资源、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更是依法出清“僵尸企业”、净化市场生态、激发企业活力的重要司法保障。法院及管理人应紧密结合办案过程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定期总结交流成熟经验、创新做法和第一手信息,推动精准破解现实堵点,提升公司强清案件的办理质效,加快市场主体平稳退出。

  河南资产副总经理薛志鹏表示,河南资产作为具有一级破产管理人资质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始终坚持突出主业、聚焦实业、深耕河南,综合运用不良资产收处、市场化债转股、破产重整、咨询顾问等手段,为政府解忧、为银行解难、为企业解困,持续在地方债务化解、问题企业纾困等领域提供“河南资产方案”、贡献关键力量,未来将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与政府、法院、破产管理人协会、学术机构的协同联动机制,牵头搭建更多理论研讨与实务交流平台,为防范化解金融和实体企业风险作出更大贡献。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艳华作为专题授课嘉宾,立足理论与实务双重视角,从强制清算的概念界定、法律地位、实体程序及退出路径等维度,系统解析了强制清算与自行清算、破产清算的内在关联与差异,深入剖析了现行法律框架下强制清算制度面临的实践堵点与难点,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思路。她表示,实践中强制清算规则呈现借鉴破产清算规则的现实趋势,但此类借鉴的边界与限度仍需深入探讨,未来可通过分别立法或统一立法的路径,为该制度的完善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省高院清算与破产庭法官助理李跃龙、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董永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王长华等嘉宾分别围绕“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衔接”、“僵尸企业公益强制清算”、“无法清算时债权人和股东的救济途径”等议题,结合自身丰富经验,现场进行了互动交流,碰撞思想火花、凝聚实践共识,现场氛围热烈、掌声不断。

  此外,经专家评审,河南杰瑞律师事务所撰写的《公司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衔接机制:实践检视与制度优化》、上海大沧海新闵(郑州)律师事务所撰写的《强制清算中无法全面清算时债权人与股东的救济途径研究》、北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撰写的《强制清算中债务清偿方案制作规范研究》、河南资产撰写的《关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程序中无法清算情形下法律责任认定相关问题的研究》等论文脱颖而出、斩获奖项,现场特邀嘉宾分别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奖。

  中原破产法实务沙龙旨在通过对破产疑难问题的交流研讨,为破产实务操作提供操作指引和解决方案。活动举行六年以来,吸引了社会各界对破产制度关注,受到了广泛好评。未来,河南资产将携手中原破产法实务沙龙,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守服务破产法治实践、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初心使命,持续深化内涵建设、形式创新与成果转化,积极搭建破产领域交流合作平台,推动破产业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为防范化解区域金融和实体企业风险、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为坚实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