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9日
不良资产转让公告清单
单位:元(截至2025年4月3日)
| 序号 | 债务人 | 币种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本息合计 | 担保情况 |
| 1 | 河南永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19,949,678.58 | 9,551,136.16 | 29,500,814.74 | 保证人1:河南全新金属工程有限公司 |
| 2 | 河南永达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 美元 | 2,101,516.66 | 696,654.73 | 2,798,171.39 | 保证人1:河南全新金属工程有限公司 |
| 3 | 河南永达康食源食品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29,999,961.92 | 14,143,521.73 | 44,143,483.65 | 保证人1:冯永山 |
| 4 | 鹤壁市永达食品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28,902,495.51 | 14,276,417.60 | 43,178,913.11 | 保证人1:鹤壁市杨海畜禽有限公司 |
| 5 | 河南永达美基食品有限公司(原名:河南永达美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9,388,493.58 | 7,169,768.99 | 16,558,262.57 | 抵押物:借款人名下厂房、土地,位于鹤壁市淇滨区渤海路南侧、延河路北侧 |
| 6 | 河南永达美基食品有限公司(原名:河南永达美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8,298,216.26 | 8,214,265.95 | 16,512,482.21 | 抵押物:借款人名下厂房、土地,位于鹤壁市淇滨区渤海路南侧、延河路北侧 |
| 7 | 淇县腊记肉鸡养殖场 | 人民币 | 1,900,302.92 | 1,782,586.69 | 3,682,889.61 | 保证人1:鹤壁市永达食品有限公司 |
| 8 | 淇县腾大食品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1,849,975.55 | 1,065,501.09 | 2,915,476.64 | 保证人1:淇县畜禽发展有限公司 |
| 9 | 河南永达道口食品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8,538,398.73 | 5,235,980.76 | 13,774,379.49 | 保证人1:河南永达美基食品有限公司(原名:河南永达美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 10 | 滑县永达饲料有限公司 | 人民币 | 5,000,000.00 | 2,929,329.32 | 7,929,329.32 | 保证人1:鹤壁市永达食品有限公司 |
| 合计 | 113,827,523.05元人民币/ 2,101,516.66元美元 | 64,368,508.29 元人民币/ 696,654.73元美元 | 178,196,031.34元人民币/ 2,798,171.39元美元 |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如公告清单中债务人、担保人名称与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名称不符,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债务人、担保人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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