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濮阳开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编号:ZQZRGG-202604000003)

2026-04-03

  根据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濮阳开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HNZC-业务(2026)045的《债权转让合同》,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详见公告清单),依法转让给濮阳开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濮阳开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濮阳开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濮阳开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等。

  特此公告。

  濮阳开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栾继谦

  联系电话:13938311766联系地址:河南省濮阳县红旗路工业路东南角百子园营销中心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鹏科

  联系电话:13837184030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濮阳开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日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务人基准日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若有)债权总额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担保方式
1濮阳市坤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25-11-121,000,000.002,042,213.1016,630.003,058,843.10濮阳市全念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张培松、张仰坤、赵连群、常正亮保证
2河南省民通华瑞纸业有限公司2025-11-1212,999,975.0119,273,849.85140,322.0032,414,146.86台前县三星面粉加工有限公司、濮阳市科濮生化有限公司、郭怀现、郭新伟、王可明、刘书彬、王仁星、王仁月保证
3台前县成辉化工发展有限公司2025-11-121,499,904.602,528,707.650.004,028,612.25
4濮阳市恒佳实业有限公司2025-11-121,022,057.9322,572,391.16156,448.0023,750,897.09濮阳市益邦实业有限公司、李德侦、黄良峰保证
5范县龙马铜业有限公司2025-11-127,971,480.927,296,104.3681,800.0015,349,385.28河南濮信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马宗林,马宗森保证
6河南松山面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11-121,999,965.647,951,612.7430,200.009,981,778.38濮阳市达森门业有限公司,孙香彩、安松山、安斐、安志轩、安松岭、周帅民、安殿军保证
7濮阳新三强纺织有限公司2025-11-1227,600,300.004,510,044.09190,319.0032,300,663.09郑州朝歌纺纱有限公司,济源市三佛宫矿产品有限公司,马涤飞,王吉淳、王新霞、马文会、罗建刚,鹤壁朝歌纺织有限公司、嘉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保证
8濮阳市鑫源工贸有限公司2025-11-122,761,287.735,700,263.3057,276.008,518,827.03
9台前县小天鹅服饰有限公司2025-11-12500,000.001,025,445.1712,140.001,537,585.17濮阳市豫鲁农资有限公司保证
10濮阳隆润纺织有限公司2025-11-1224,000,000.0042,881,893.97405,604.0067,287,497.97濮阳市富华棉业有限公司、南乐县鑫地棉纺有限公司、濮阳市棉麻公司棉花加工厂、濮阳市棉麻公司保证
11范县雅利服饰有限公司2025-11-122,210,283.0015,415,100.0389,057.0017,714,440.03王波、刘响保证
12濮阳市天晨食品有限公司2025-11-12493,200.532,103,060.5311,478.002,607,739.06河南松山面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自先、鲁俊彩、孙香彩、安松山、安斐、安松岭、周帅民、安殿军保证
合计84,058,455.36133,300,685.951,191,274.00218,550,415.31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含罚息、复利,如有)、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等规定计算,前述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的,实际金额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

  2、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3、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收益等随主债权一并转让。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拟处置债权所对应抵质押资产情况以现状为准。

  4、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或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