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河南伟彤科技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合作清收项目投资人招募公告 (编号:CZGG-202605000002)

2026-06-17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招募投资人对河南伟彤科技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进行合作清收。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0日,河南伟彤科技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本金余额21703651.29元,债权总额57627754.34元(详见附件清单)。

  二、投资人应具备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投资人需具备一定的不良资产处置经验。

  (三)投资人需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

  (四)投资人需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标的资产意向投资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投资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六)下列主体不具备投资人资格: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本次合作清收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具备投资人资格的主体。

  三、报名流程

  (一)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即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4日

  2.报名地址:邮寄、现场报名均可,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融岛中环路21号河南资产大厦11层

  3.联系方式:王先生0371-56826655

  (二)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请自行多方位了解债权资产情况。意向投资人向我司提供身份基础信息、保密承诺函等相关资料后,我司可提供部分参考资料。

  (三)意向投资人提交《合作方案》

  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书面合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方式、清收目标、清收计划、投资收益要求、合作期限等。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招募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可向我司举报受理部门举报。

  投资咨询电话:0371-56826655

  联系人:王先生

  举报受理部门:审计监察部

  举报电话:0371-56826660

  举报邮箱:jijianjiancha@henanamc.com.cn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7日

  合作清收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债务人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保证人抵质押物
1河南伟彤科技有限公司9,000,000.0018,516,647.15206,713.002025-07-20职保昌债务人名下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的3423.5平(5.14亩)工业用地,以及工业用房6608.26平。
2沁阳睿为视讯技术有限公司7,400,000.009,303,669.0571,580.002025-07-20沁阳市汇睿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马继东债务人名下位于焦作市沁阳市景观大道的2487平工业用房及所占工业土地(23000平约34.53亩)
3河南省万隆精密铸造股份有限公司5,303,651.297,825,493.850.002025-07-20李献中、李献丽、李白利、李如英债务人名下位于温县番田镇西工业区工业用地22349平(33.55亩)及六处厂房(15栋),厂房面积合计9597.28平。
合计21,703,651.2935,645,810.05278,293.00///

  特别提示: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含罚息、复利,如有)、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等规定计算,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存在较大误差的,具体金额以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等为准。

  2、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3、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从债务人)应支付给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收益等随主债权一并转让。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拟处置债权所对应抵质押资产情况以现状为准。

  4、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

  5、风险提示:债务人经营、担保人资信、抵质押物状态及可执行性存在不确定性,意向购买方应自行开展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债权实现不提供回购、保底收益或最低回收承诺。